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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2年度许波、陈里娥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ylys     发布日期:2012-11-15     阅读次数:1107

 

     
全院各班级:
    由工学院许波校友和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陈里娥校友夫妇出资设立的“许波陈里娥奖学金”,目的是为了资助和鼓励工学院和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早日成才。
    该项奖学金资助起止时间为2010年至2014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2012年度许波、陈里娥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班级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附件1:“许波陈里娥”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到院网站公告栏下载此表)
附件2:许波陈里娥奖学金评定办法
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学院

2012年11月15日

“许波陈里娥”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许波陈里娥奖学金评定办法
 
    许波陈里娥奖学金是一种校友励志奖学金,其目的在于资助和鼓励母校工学、林学两院有财务困难的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栋梁之材,服务社会。按照许波陈里娥校友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符合公开和透明之原则,现特制定许波陈里娥奖学金评选办法。该项奖学金资助起止时间为2010年至2014年。
一、奖助金额
由工学院许波校友和林学院陈里娥校友夫妇出资设立,奖学金总金额为4万元,分5年奖励,每年奖励4名积极上进的特困学生,工学院和园林学院各两人,每人2000元人民币。
二、评选条件
1.在江西农业大学工学院或园林学院修业已满一年(不含毕业生)的本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当地政府确定的贫困线以下农村家庭的子女,城市低保户家庭子女;
2)残疾家庭,失业或下岗职工家庭子女;
3)遭遇自然灾害、家有危重病人,突发经济异常困难的家庭子女;
4)矿难子女、孤儿、单亲的家庭子女,或被学院推为优秀特困生励志典型者。
3.上年考试各科总平均成绩以及综合测评均在本年级本专业50%之前;无不及格课程。
4.没有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其核心职责:
1.确保评选工作符合公开、透明原则。包括: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许波陈里娥奖学金评选登记表》(到院网站公告栏下载)。
2)在本院学生中,以网贴等合适的方式,公布本励志奖学金的设立以及评选办法;
3)公示候选人名单;
4)设立举报电话和网上邮箱:电话:0791-3813291。邮箱:huanglelhl@yahoo.com.cn。
2.接受学生的申请并按照本办法进行评核,确定6位候选人。
(二)学生依时按照要求提出对本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并保证申请理由符合宣誓真实、提供他证、可接受核查三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