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拟定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4:30始对所属区域的安全、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学生公寓、实验室、办公室、教室、学习室、基地等需要巡查的区域。
二、巡查内容: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整治情况;
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用电、用水、用火有无违章情况;
实验室安全规范操作情况;
危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实验室“三废"处理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特此通知!
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院办
2018.4.18